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发改委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浏览量:12088   作者:  日期:2017/10/29

根据《云南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08号)文件要求,德宏州发改委就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做了调整。

新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1.71元降低为1.61元;一般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2.72元下调为2.59元,大工业用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2.07元下调为1.96元,其中考虑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因素,管输价格在原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01元,配气价格在原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02元;大用户直接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双方协商确定门站价格,最终用气价格由协商确定的门站价格和管输价格构成。本次价格调整自201791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收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