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40万元,我委及时做好转下达工作。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房屋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