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电新能源科在委党组和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抓住国家实施桥头堡、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战略机遇,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方式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水电新能源以改革创新方式拓展水电市场(硅电联动),以依法行政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水电能源管理工作,建设工作、验收工作,在全州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水电能源产业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一、为加快推进盈江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进度,根据县发改局请示上报了该建设项目的地点变更和建设内容变更手续的文件,并于2月20日至24日到省发改委对接此项工作。
二、根据州政府的工作安排,于2月27日在盈江县召开全州中小水电站验收工作会,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发改部门辖区内中小水电站验收工作任务、范围、时限,要求各县市制定验收计划(至少1至2家)水电站作为试点验收工作),并于2016年底前全部验收完。
三、积极配合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陇川开展水面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目前,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陇川县海岗水库实地踏勘,搜集相关资料,委托设计单位作出项目建议书,海岗水库正常蓄水位982米,为小(1)型水库,水库光资源条件好,可充分利用该水库的光照条件,电站装机总容量20兆瓦,预计该项目年利用小时1500小时,年发电量3000万度,总发电量7.5亿度,目前该项目正在做可研、测光工作。
四、上报了德宏州201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装机2万千瓦,即芒市平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2万千瓦,总投资2亿元。目前该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正在编制预可研,现已完成项目注册登记、成立公司、完成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工作,项目占地2950亩,分两期实施完成,其中一期用地600亩,已签订租赁协议。
五、根据省能源局、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水电站建设工程2015年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加强防汛安全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汛安全自检自查,督促电站业主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州防汛办,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六、为进一步做好全州在建水电站的防汛安全工作,德宏州能源局于4月24日召开全州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暨防汛安全工作会,布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4月25日至27日联合各县市发改局、聘请相关水电专家分成三个小组到各县市对在建水电站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大盈江二级水电站、银河电站,梁河县马茂电站、邦外电站、水草坝电站,陇川县南宛河二级电站、护国河电站、芒市芒里电站、平河电站共计23座水电站。检查内容:一是电站业主是否自检自查、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防汛责任人;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在建水电站的厂房、前池、引水隧洞、大坝等重点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三是对业主是否编制防洪度汛预案和应急方案、抢险救灾物资、通讯、抢险队伍、等检查;四是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将整改意见报县市发改局和州能源局备案;五是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省能源局。
七、收集电站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并将《2015年度德宏州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上报州人民政府进行公示,进一步明确防洪度汛第一责任人。
八、根据州政府批示文件《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勐戛河调节水库建设的请示》,州能源局于6月5日会同州政府秘书六科召集州水利、州林业、州国土、州环保、州移民、州电力协会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勐戛河调节水库建设的可行性,勐戛河调节水库选择在勐戛河小二级电站大坝库尾附近,正常蓄水位库容1.67亿立方,坝后式电站装机40MW,工程为二等大(2)型,经计算,水库建成后下游梯级电站每年将增发4.4亿度电,年增加发电收益1.36亿元,从而提高该河段梯级电站的发电效益。
九、为加快、有序、稳妥推进全州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促进全州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到大理州参观考察,学习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编制、出台了《德宏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近期准备发各县市发改局执行,清理全州风电、太阳能项目的开发协议,严格规范全州各县市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十、向省发改委能源局申报德宏州2016年度拟建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其中:光伏发电项目3个,装机6万千瓦,总投资58263万元;风能发电项目一个,装机10万千瓦,总投资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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