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办〔2015〕504号
关于上报《德宏州2015年秋粮收购工作
调研报告》的报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法制粮食建设的开局之年,是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粮食流通改革转型和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秋季粮食收购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
此 报 告
附件:《德宏州2015年秋粮收购工作调研报告》
德宏州2015年秋粮收购工作调研报告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法制粮食建设的开局之年,是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粮食流通改革转型和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秋季粮食收购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2015年9月6日至8日,由州人民政府沈澎副秘书长为组长,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州粮食局副局长杨忠承,州财政局副局长徐祖林、州农业局副局长穆勒准为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农发行等涉农涉粮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秋粮收购调研组采取实地查看稻谷收割现场、收购现场、倾听粮农意见建议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全州各县(市)、中储粮德宏直属库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储粮德宏直属库的支持配合下,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基本情况及工作建议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目的和意义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于2015年5月20日下发了《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文件的通知》(云发改明电〔2015〕5号),明确2015年秋季稻谷收购价执行的州市为德宏、曲靖等八个州市。在省政府规定执行最低价收购的8个州市中,德宏中晚籼稻较其他州(市)成熟早2-3个节令,如果等待省级预案出台,不仅错过收购时机,而且粮农利益将难以得到确保。
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调研,既是州(县、市)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州(县、市)政府和相关涉农涉粮部门履职尽责、行政作为的具体体现。只有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才能确保粮食供需平衡,维护市场粮价基本稳定,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和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农民“卖粮难”等问题。调研期间,我州秋粮收割上市在即(芒市已开秤收购40多万公斤,其余县市和中储粮德宏直属库正在做好收购准备),
二、调研的基本情况
(一)2015年秋季稻谷播种面积。据农业部门统计,2015年全州水稻播种面积95.46万亩,比去年同期94.47万亩,增加0.99万亩,增幅1.04%。其中:优质稻播种面64.72万亩;杂交稻播种面积30.74万亩。
(二)预计德宏州中晚籼杂交稻谷上市情况。结合德宏州2015年中晚籼稻谷种植面积和杂交稻谷长势,预计总产量为14,378万公斤(每亩467公斤测算),上市商品量将达到8,169万公斤(按照50%商品率测算)左右。
(三)预计全社会粮食收购量17.35万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预计收购2.85万吨(主要收购中晚籼杂交稻);中储粮德宏直属库预计收购2.2万吨(主要收购中晚籼杂交稻);非国有企业预计收购5.6万吨(含优质稻);其他零星收购6.7万吨。
(四)当前德宏州稻谷上市价格概况。从已经开秤成交的“非标粮”(水分在15-17%,高于国标三级2-3个百分点;杂质2-3%,高于国标三级1-2个百分点)价格看:(1)滇屯502每公斤4.30—4.60元;(2)杂交稻每公斤2.50-2.54元。
(五)种粮农户期望。调研中通过倾听部分粮农要求,粮农对国家、省出台的最低价政策都较为清楚。客观上因劳动力紧缺和请小工收割工价太高(每天工价不低于70—80元),加之担心后期天气是否变化等因素,对收购企业要求整理达标粮食出售表示宁愿适当扣除水杂,希望在卖一个好价格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
(六)中晚籼杂交稻交易价与省政府最低价价差测算及预计情况按照目前芒市粮油收储公司开秤市场成交的“非标粮”杂交稻测算。通过整理发生的水分、杂质减量(0.10—0.11元/公斤),加上必要人工费、机械费、装运费、电费(0.12—0.15元/公斤等支出,每公斤达标粮价为2.72—2.80元左右。已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一是结合今年国家对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加大,目前昆明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云南军粮集团公司)安排芒市、瑞丽、盈江县增储1.5万吨的任务(已签订协议);二是考虑周边地州(市)委托中储粮大理库(含大理、丽江、德宏直属库)轮换的任务,预计到德宏州各县(市)收购的实际情况,预计秋粮大量上市后,价格还会上扬。
(七)粮食收购资金、仓储及政策性用粮计划准备落实情况。从汇总情况来看,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今年收购资金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审批,各县(市)能保证粮食企业的秋粮收购资金需求,确保收购不打“白条”及时兑付农民粮款。粮食仓储通过调剂周转、腾仓并库、轮换出库、修房补漏等,已做好了计划收购总数仓容量的准备。2015年的政策性用粮总量与上年收购量还要增加,大约需要上市杂交稻总量的60%以上(含中储粮德宏直属库)。
(八)收割、收购进展及市场流通秩序。目前,全州粮食收割情况,除芒市、盈江有少部分收割外,其余县、市均未开镰,调研期间,全州中晚籼稻谷收割比例约为5%—10%,如果后期天气持续放晴,有望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全州收割比例达到80%以上。当前,国有及民营企业收购粮食大约占收割比例的5%左右;95%收割后的粮食仍还在粮农手中。粮食流通秩序总体平稳有序,跨地区、跨县、市收购、抢购行为基本没有发现。全州116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收购主体也受市场预期、仓储、收购资金(主要指民营企业)等制约,只有少部分的企业开秤收购优质稻,杂交稻除芒市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外,大部分民营企业持等待观望态度。
三、存在问题
通过以上调研分析测算,对照发改价格〔2015〕225号精神,结合德宏州2015年中晚籼稻播种面积、预计总产、上市交易价格、国有和民营企业、中储粮德宏直属库收购计划情况以及市场流通交易状况,调研组认为,2015年中晚籼稻收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地方储备任务增加对中晚籼稻需求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国务院关于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精神,结合云南省增加地方储备规模的实际,由于中晚籼稻具有良好的耐储藏性能,现阶段仍受到收储企业的偏爱,今年轮入量预计将大幅增加。而整个滇西片区只有德宏州、保山(腾冲)主产中晚籼稻,由于储备粮轮入有严格的收购入库时间要求,在当前中晚籼稻市场收购粮源偏紧的情况下,储备计划增加对中晚籼稻市场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可能给市场价格带来一定的冲击。
(二)稻米市场逐步趋于活跃。虽然国内稻米市场承受着库存庞大和大米进口持续增加等重压,但随着天气转凉和大中学校陆续开学,近期大米需求小幅回升,市场也逐步趋于活跃。加之中秋节和国庆节很快来临,加工企业的开工积极性有所提升,经销商增加大米备货,进而刺激对稻谷的需求,预计“双节”前稻米市场将保持相对乐观走势。
(三)种植结构调整,中晚籼杂交稻的逐年递减严重威胁储备粮收储任务的完成。近年来,由于经济作物下田争地,秋季粮食种植主要以优质稻为主,中晚籼杂交稻种植面积逐年递减日益凸显,已越来越少,严重威胁储备粮收储任务的完成,将长期制约储备粮轮换工作的发展。
(四)政策主导,新、陈两个市场依然明显分化。由于国家大幅上调稻谷最低收购价,并先后启动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的托市收购预案,有效带动了新稻市场价格企稳反弹,并逐步将新稻的收购价稳定在最低收购价附近。今年国家继续执行2014年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15年1—8月全州主要成品粮油市场价监测的情况看,总体呈稳中小幅上升之势,主要原因是由于近期缅甸遭受水灾,禁止粮食出境,目前,德宏州粮食市场中晚籼大米价3.60元—4.10元/公斤,但陈稻销售依然不畅,各县(市)轮换的地方储备粮基本在2.00—2.10元/公斤左右;其次国家五部委出台的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谷三级2.76元/公斤,不含任何费用折合大米价4.06元/公斤,新粮市场明显受到政策主导作用,形成政策托起新粮市场。稻谷市场明显分化成新、陈两个不同市场。受此支撑,新产稻谷价格低开高走并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而陈稻销售价格并未因托市而受到提振,新稻与陈稻市场严重脱节和背离。新陈粮价差依然保持新高,如新稻收购价2760元/吨,而陈稻出库价依然在2000元—2100元/吨左右,价差还是保持在600元/吨以上,地方储备粮轮换亏损依然和去年同期持平。
(五)德宏州作为粮食净调出州却享受不到主产区政策问题。德宏州自1962以来,每年均有一定量的商品粮调出,从2008年开始,已经成为全省唯一的粮食净调出州。虽然德宏州多次从政府层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渠道呼吁享受主产区政策(粮食风险金零配套、仓库建设、托市收购由国家负责等),但由于各种原因,仍得不到享受,长此以往,必将挫伤产区粮农积极性,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新的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针对德宏州2015年度政策性用粮(含新增地方储备粮)任务大的客观实际,各县(市)开秤收购后,预计德宏州中晚籼杂交稻“达标粮”(中等三级、水分13.5%、杂质1%以内)市场价已达到和超出省政府最低收购预案。建议州人民政府暂缓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在秋粮收购过程中,加大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力度,若市场收购价低于最低收购价预案,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
(二)请求州人民政府呼吁省级有关部门重视德宏州的粮食工作,指导帮助德宏州争取享受粮食主产区政策。
(三)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严格控制耕地“红线”,稳定提升粮食产能,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点将更加凸显。
总之,面对2015年德宏秋季粮食收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坚信,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相关粮食收购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德宏州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各涉农涉粮部门紧密协作,一定会取信于民,将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将种粮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收购环节坚决落实好国家粮食局提出的“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圆满完成好秋粮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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