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收费单位申办《云南省收费许可证》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由收费单位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收费项目所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或者按收费管理权限批准的有效文件;
(二)收费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符合本规定的,填发《收费许可证》;
(二)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填发《收费许可证》,并告知理由;
(三)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不齐备的,发还申请单位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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