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公室: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加快法制粮食建设的开局之年,是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粮食流通改革转型和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粮食生产和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粮食要面对新常态,既要在经济发展上积极创新经营业态,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也要拓宽国际视野,在适应国际国内市场融合上展示新作为。现将粮食局监督检查与储备军供科(法制科)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省级储备粮委托验收工作。根据省粮食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云粮发〔2014〕30号)要求,德宏州粮食局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分别于:2015年1月14日对芒市粮油收储公司轮换完成的省级储备粮组织实施了实地验收;2015年3月24日对盈江县粮油购销总公司轮换完成的省级储备粮组织实施了实地验收。并及时上报了验收总结报告(德粮发〔2015〕1号)。
(二)参加省粮食局领导2015年春节期间下基层调研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省政府(云政发〔2014〕30号)、春节前粮油保供稳价情况、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状况、粮食供需平衡(购、销、调、存、加)情况、粮油企业改革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走访慰问瑞丽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含畹町)、芒市粮油收储公司四户困难职工。
(三)德宏州粮食局与芒市军粮供应站组织开展2015年军地联席座谈会——畅叙军民鱼水深情,共谋军粮共赢发展工作。2015年1月30日下午,德宏州粮食局偕芒市军粮供应站与当地驻军粮秣助理员共同举行2015年军粮供应联席座谈会,州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忠承率州粮食局监督检查与储备军供科、芒市军粮供应站全体职工与当地驻军(德宏军分区、77332部队、武警德宏边防支队、内卫支队、消防支队)粮秣助理员参加会。在交流发言中,当地驻军粮秣助理员充分肯定了德宏州粮食局、芒市军粮供应站及各县、市代供点无论是平常的军粮供应,还是抗震救灾、滑坡泥石流等都能确保军队的粮食保障供应工作,部队官兵十分满意,军粮供应从未发生一起脱销断供现象。(详见德宏粮食简报第四期)。
(四)组织开展州级储备粮轮换验收工作。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对陇川县、瑞丽市粮油购销公司轮换完成的州级储备粮组织了实地验收,并及时撰写了验收总结报告(德粮发〔2015〕3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费及价差亏损弥补资金的通知》(德财建〔2015〕47号)要求,下拨资金226.53万元。
(五)组织开展军粮质量及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检工作。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军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粮特发〔2015〕5号)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工作新常态,确保地方储备粮和军粮质量有保障。在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尹少东工程师、杨水燕、赵婷怡一行三人对芒市军粮供应站、芒市粮油收储公司,盈江县军粮代供点、盈江县粮油购销总公司供应的军粮质量和省级储备粮承储质量进行了全面抽检。通过此次抽检,对推动和促进全州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军粮供应站、代供点试一次学习借鉴的机会,同时也是我们把握适应经济工作新常态一次难得的机会。(详见德宏粮食简报第十三期)。
(六)组织开展2014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德粮发〔2015〕5号)。并对全州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经营企业120户(国有粮食经营企业8户、民营粮食企业112户)进行了审核。其中:中央储备库德宏直属库(国有);芒市:30户(国有粮食企业2户,民营企业28户);梁河县:6户(国有粮食企业1户,民营企业5户);盈江县:32户(国有粮食企业1户,民营企业31户);陇川县:21户(国有粮食企业1户,民营企业20户);瑞丽市:30户(国有粮食企业1户,民营企业29户)。
(七)应急处置工作。为了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局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有效保障粮油供应,维护市场粮油价格有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重新修改完善了《德宏州粮食局地震应急预案》(详见德粮发〔2015〕7号)。
(八)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根据德宏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拥〔2015〕1号)要求,制定了《德宏州粮食局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详见德粮发〔2015〕11号)。
(九)参加全省2015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培训,及时会同州级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关于印发《德宏州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粮发〔2015〕14号)。经德宏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副组长杨忠承带队,成员郭玉总、杨琰、郭昱廷四人组成的指导、巡查、督导小组,于2015年4月23日至24日对芒市、瑞丽市、陇川县进行粮食库存检查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巡查、督导,并与州级四部门及时上报了《德宏州关于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德粮发〔2015〕17号)。
(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会同州工商局印发了《德宏州粮食局、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通知》(详见德粮发〔2015〕15号)。
(十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函〔2015〕11号)。及时上报了德宏州粮食局“96128”专线电话基础信息表。
(十二)积极参加2015年5月11日至13日云南省粮食局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军粮财务培训班的培训学习。
(十三)按照《德宏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2015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并及时与州级四部门做好轮换价差亏损的沟通、协调工作(上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下达2015年度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德发改〔2015〕423号)。
(十四)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2015年度动态考核的通知》(云粮检查发〔2015〕6号)要求,由州粮食局分管领导杨忠承带队,法制科参加对芒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2015年度动态考核进行了实地考评、查阅相关的痕迹资料,并及时转报了芒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报告。
(十五)组织州级涉农涉粮相关部门开展2015年度秋季粮食收购调研工作。2015年9月6日至8日,由州人民政府沈澎副秘书长为组长,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州粮食局副局长杨忠承、州财政局副局长徐祖林、州农业局副局长穆勒准为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农发行德宏州分行等涉农涉粮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秋粮收购调研组,对全州2015年度秋季粮食生产流通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调研结束后,并及时撰写了德宏州2015年度秋季粮食收购工作调研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
(十六)认真组织德宏州粮食系统“粮油精品”六户企业参加第十一届昆明国际泛亚农业博览会工作。2015年9月l6日由州粮食局副局长杨忠承带队,法制科为主、调控科配合参加第十一届昆明国际泛亚农业博览会工作。时间、2015年9月l6日至18日布展;l9曰至22日展销。展销工作得到了省粮食局和州人民政府龚敬政州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德宏粮食简报第三十六期)。
(十七)认真组织开第35个世界粮食日活动。会同德宏州农业局、德宏州科技局、共青团德宏州委、德宏州妇联联合开展2015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十八)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军粮供应价差补贴结算工作。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2011年全省军粮供应差价补贴结算的通知》(云粮特发〔2015〕15号)要求,对芒市军粮供应站和各县、市军粮代供点2011年度《军粮出库差价报单》进行核对、审查及时进行了结算,并将芒市军粮供应站和各县、市军粮代供点的差价补贴款、高、边、特站补贴款一并下拨(德粮发〔2015〕27号)。
二、最后两个月的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秋季粮食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粮食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请求分管领导带队,监督检查与储备军供科、流通与科技发展科共同配合,暂定于2015年11月15日19日对全州各县、市国有粮食企业5户,非国有粮食企业19户进行复查,以备省粮食局或国家粮食局进行巡查打下基础;
(二)认真组织开展‘粮油科技进军营’服务机制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芒市军粮供应站,其他代供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认真组织全州粮食系统联合州工商局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扰乱粮食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
(四)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市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完成
进展情况。
(五)认真总结分析2015年度芒市军粮供应站及各县、市代供点军粮筹措成本的上报工作。加强军粮供应管理工
作,开展军地联合检查工作。
(六)认真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认真按照科室的职能、职责完成好日常业务工作。
三、明年的工作计划
根据发改委党组以及发改委534班子的工作部署,按照科室的职责和职能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对2015年度省级储备轮换工作,会同州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总结上报省粮食局。
(二)加强州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对2015年度轮换的州级储备粮进行实地验收,并对产生的价差亏损及时按照州人民政府州长的批示落实好轮换价差亏损弥补。
(三)督促指导各县、市认真落实县、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计划,加强县、市储备粮的管理工作。
(四)按照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的安排部署,及时完成好一年一度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开展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州级普查,将全州各县、市普查结果总结上报省粮食局。
(五)组织开展好全州各县、市2015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
(六)代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即对2016年度秋季粮食调研工作的通知,会同州级涉农涉粮单位对全州各县、市及中储粮德宏直属库开展秋季粮食收购调研工作,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上报调研工作报告。
(七)认真组织德宏州粮食系统国有和民营企业,积极参加一年一度的昆明国际泛亚农业博览会(暨第十二届昆明国际泛亚农业博览会),及时将参展企业的相关资料上报组委会。
(八)联合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州各县、市关于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九)会同德宏州农业局、德宏州科技局、共青团德宏州委、德宏州妇联联合开展2016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十)加强军粮供应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开展军地联合检查工作;并对芒市军粮供应站、各县、市军粮代供点军粮筹措成本及时上报省粮食局储备军供处。
(十一)认真按照科室的职能职责,及时完成好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市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以上总结若有不妥,请予以纠正!
德宏州粮食局监督检查与储备军供科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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