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3786   作者:机关党委办  日期:2018/4/28

各位班子成员、各科室: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德宏州发改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420






德宏州发改委2018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州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云南省实施办法,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德宏州发改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机关、廉洁高效部门为载体,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完成州发改委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纪律保证。

三、工作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纪律制度执行,转变作风,始终坚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为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而努力。

(一)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不吸毒保证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科室(站)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实施办法和“六个严禁”等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政务大厅业务办理效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继续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常抓、常学、常用、常警醒,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及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方法步骤

德宏州发改委2018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8年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2018年1月至12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书籍,以学习中央、省、州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读本为主线,采取行政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进行。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2018年1月至11月)

1.制定《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14月)

2.签订《2018年德宏州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  

3.完成《德宏州发改委干部职工不吸毒保证书》的签订工作;(4月)

4.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党员)承诺践诺活动;(4月)

5.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教育活动,向全委干部家庭发出“廉政文化进家庭倡议书”;(4月)

6.建立完善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档案;(5月)

7.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观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片;(5月)

8.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尿检;(5月)

9.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每季度1次,另行发文)

10.对签订责任书的科室进行上半年考核;(7月)

11.开展预警风险教育,纪工委或纪工委领导到单位讲授廉政课;(8月)

12.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月份)

13.对签订责任书的科室进行下半年考核;(11月)

14.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汇报(每半年至少一次);(全年)

15.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档案、领导干部重大决策责任档案、作风督查备案;(全年)

16.完成党务、政务、财务公示公开工作;(全年)

17.进一步完善委内各方面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贯彻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年)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2018年12月)

1.完成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年考核。

2.总结经验,迎接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2018年,州发改委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全委各项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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