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德宏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系列有效举措,确保全州财政收支平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财政机关管理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流程法制化、议事公开化、决策民主化。
(二)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1. 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规范执法程序。
2.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3. 严格执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三)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1. 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2.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1. 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财政法律意识。
2.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普法主体和普法责任,促进与财政管理和服务相关的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3.推进财政“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非法集资、禁毒和防诈宣传教宣传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及普法日历节点宣传等活动,依托财政门户网站、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及新媒体,及时开展权威准确财经法律解读,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普法网络。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各科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将法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德宏州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4 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各科室法治建设职责。
(三)局党组将各项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系统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按照《德宏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规定,德宏州财政局主要领导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加强,执法监督手段相对单一,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有待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制的认知度仍需提升。
四、2025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财政法规制度建设,结合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高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制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工作力量,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为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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