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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861   作者:  日期: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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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动文旅市场恢复发展。持续落实好国家、省、州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纾困惠企、稳岗就业等方面积极制定政策帮扶措施,为文旅企业纾困。继续邀请省内外知名度高、有实力的旅行社到德宏考察,加大引客入德宏的奖补政策支持和宣传,激励旅行社研发针对德宏新的旅游产品,加大德宏的旅游市场宣传力度。策划组织好州庆系列文旅活动,打造一批“网红”打卡点、精品露营地,策划推出一批精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线路,吸引更多的游客到德宏。

2.强化艺术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讲好“德宏故事”,全力创作一批大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持续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年内完成不少于500场次的惠民演出活动。积极参加并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展会和特色活动,加强文学艺术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推进院团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我州7个国有院团分类改革,确保院团改革取得实效。

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聚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建齐、建美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使其成为城乡亮点或标志性文化设施。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文化睦邻示范区”“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书社”“国门文化传习馆”“国门文化友谊广场”项目建设及军警民融合发展,丰富繁荣边境地区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同周边国家边民友好往来。

4.健全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全面总结文旅产业发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发展形势,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研究制定《德宏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全州文旅产业发展的目标、措施、路径以及人员、经费等保障内容,细化各县市文旅产业发展的定位、方向,全州“一盘棋”来谋划和发展文旅产业。引导在城市周边发展休闲游、亲子游、露营游、研学游,培育一批以生态体验、徒步探险、非遗研学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做好涉文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完善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加强文旅市场秩序整治,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形成主体多元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5.加大文物和非遗保护力度。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和非遗保护与传承,加强文物、非遗活化利用,加强文物调查研究与保护,培育民族特色文化精品,推进文物、非遗申报工作,推出更多特色文博和非遗文化精品。继续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做好南甸宣抚司署修缮、消防安全、白蚁防治工程初验,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全面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

6.加大文旅宣传和营销力度。围绕德宏旅游市场客源地,到成都、重庆开展市场营销,到深圳、上海、郑州、杭州等开通航线的城市做航空旅游市场的拓展推介和城市营销。积极参加2023中国(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第十八届海峡博览会和第八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等国内国际展会和省文旅厅组织的对外宣传营销活动,加大德宏的旅游市场宣传力度。

7.全力提升文旅产品品质。推进德宏州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着力包装、培育一批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和文创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庆品牌,持续建设芒市傣族古镇、芒市珠宝小镇、新玩厂,瑞丽古城,梁河南甸步行街等一批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民族特色街区,进一步打造夜间经济消费增长点。加快推进品牌创建,努力争创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努力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8.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以“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主线,优选交通便利、资源优越、民风淳朴、文化厚实、乡村旅游发展良好的重点村寨,完善文化旅游设施、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举办文化旅游活动,选树评定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引导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批星级农家乐、旅游民宿、旅游营地,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公司)。

9.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激发各领域发展活力,坚持大项目、大品牌带动效应,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大文化资源、文化设施的旅游开发,推进文化场馆、非遗场馆向景区化建设转型,整合芒市勐巴娜西珍奇园、金塔和银塔,持续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打造提升和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特色街区,丰富街区文化旅游业态,释放街区旅游的集聚效应,培育芒市新玩厂、勐巴娜西美食城、瑞丽德龙珠宝夜市城为夜间经济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10.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效能革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作为文旅部门转变作风、加强执行力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落实法”,转化为抓落实、提质效的强大动力,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奋力推动全州文化和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博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

3.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德宏州文化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德宏州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德宏州艺术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德宏州文化馆

3.德宏州图书馆

4.德宏州文物管理所

5.德宏州艺术研究所

6.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7.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纳入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差异原因主要是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两家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所以并入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核算并进行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5人(离休0人,退休17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9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1.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3.28万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21.39万元,增长1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6.89万元,增长20.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55.50万元,下降70.4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8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0.97万元,占总支出的66.89%;项目支出2113.66万元,占总支出的33.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4.97万元,增长18.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70万元,增长4.62%;项目支出增加806.27万元,增长61.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中离退休的死亡抚恤金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0.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85.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3%。人均18.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3.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4.4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还款利息支出;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19.2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4.45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还款利息支出194.45万元。

2.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19.21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10.00万元;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工作69.00万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工作15.93万元;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4.6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业务工作项目8.73万元;重点产业全产业链招商引资专班工作10.00万元;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1.45万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勐巴娜西乐团购置设备3.83万元;2023年提案办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4.97万元;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德宏州参展团工作21.36万元;州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安排工作经费1.99万元;航空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217.76万元;新办公场所(州美术馆)维修改造及搬迁50.00万元;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补助2.00万元;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专项文艺演出200.55万元;云南省德宏州边境旅游试验区和云南省中缅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工作0.53万元;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维修项目38.17万元;德宏州抵边自然村文化设备购置69.86万元;德宏州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工作64.13万元;中国傣族长物丛书课题研究8.58万元;德宏州文化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107.43万元;德宏州文化馆群众文化项目23.50万元;德宏州文化馆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9.27万元;德宏州图书馆购书项目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30万元;德宏州图书馆运行66.60万元;德宏州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145.54万元;德宏州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67.02万元;德宏州美术馆免费开放75.15万元;德宏州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转194.68万元;德宏州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工作216.35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参加223年云南省新剧目展演21.44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3年度惠民送戏下乡演出22.67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设备购置23.18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工作19.85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惠民演出音响设备购置38.58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中央补助送地方戏演出服务43.55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州级领导工作专项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增加1042.45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所增加,2023年离退休的死亡抚恤金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人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3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00万元、组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4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90.90万元、图书馆357.28万元、艺术表演团体1571.21万元、群众文化245.61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9.27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4.43万元、旅游宣传303.17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82.03万元、文物行政运行202.45万元、文物保护191.85万元、博物馆194.68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4.1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7.5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8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7.23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79万元、死亡抚恤5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3.1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6.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2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03.1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万元,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万元,决算为4.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5%,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万元,决算为1.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45%,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万元,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万元,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公务用车进行了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系统各单位严控接待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8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9万元,增长6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163.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对使用年限较长损坏的公务用车进行了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旅游市场逐步恢复,根据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招商工作任务安排需要,国内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要通信、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州政府安排及招商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17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3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行,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2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21万元、工会经费12.51万元、福利费4.84万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44.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448.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30万元,固定资产5074.1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8.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5.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1.71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234.84平方米,账面原值1243.8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9.1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表20240913031638808

 [附件: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0913031638808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2024091303163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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