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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2263   作者:  日期:2023/1/11

本年度报告由德宏州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德宏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德宏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宏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0号,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3990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德宏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要求,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明显增强。

州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预决算公开137条、文件及解读15条、部门信息130条、组织机构7条、涉农补贴20条、税费政策55条。

(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支撑保障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及职责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做到栏目内容有保障、发布有审核、公开有追溯。四是强化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宣传、预决算信息等情况作为局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州本级除涉密单位和中央单位外共有 68家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其中:预算公开较预算法规定时限提前5天,决算公开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集中公开面和及时公开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不断强化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加强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专题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的财政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后的公开专栏更加明了简洁,对现行的有效规范性文件、信息、网站年度报表等信息进行全面系统自检自查,确保公布的信息准、内容实、无差错。积极配合州政府完成政府网站数字化建设,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州财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到人,严格制定完成事项和完成时间。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每次发布信息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德宏州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3年,德宏州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变“被动”为“主动”,让“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自觉行为,通过公开透明的行动提升财政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的源头管理和全链条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用好门户网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重点领域信息,释放权威信息,增进社会共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热点问题,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三是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德宏州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德宏州财政局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