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5068   作者:  日期:2022/9/29

字德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各类项目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拖欠的问题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牵头成立建筑行业融资担保平台,各施工企业之间实现优势互补、资金互助,共度时艰、共同发展。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

为优化营商环境,补齐金融短板,有效缓解德宏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好助力德宏实体经济发展,经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及七届州委第11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州财政局牵头与4县市财政局启动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德政复〔202084号)工作要求,20216月初月组建了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21630日,取得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保证担保和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其他业务范围的担保需另行审批)。2021713日,完成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后,已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德宏芒市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信社德宏办事处正式签订《银担合作协议》。目前,截至目前公司已受理融资担保项目共128个,有效解决了我州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政府牵头成立建筑行业融资担保平台问题:目前融资担保公司的审批事权在省一级,州和县市没有审批权限,加之因地方财政困难,政府已难以承担分行业融资担保平台的建设费用,目前成立的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可以满足我州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关于金融部门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结合德宏州情对信用好的施工企业提高贷款授信额度问题

(一)2021年以来,为缓解疫情给中小微企业带来困难,多渠道帮扶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州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在自身给予支持基础上,梳理形成八项政策请求,向省政府上报《关于请求给予疫情防控金融扶持政策的请示》,请求省政府协调省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对德宏给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基于支持。在省政府关心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印发《金融支持德宏州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云金〔2021191号),协调鼓励云南各金融机构对德宏给予加大信贷投放、用好用足信贷政策、给予优惠利率等金融支持政策。

(二)对名单制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实施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工信和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共同确定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汇总形成各行业需要信贷支持的《德宏州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二是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将《德宏州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统一全量推送至州金融办、人民银行德宏中心支行、德宏银保监局等部门,并同步推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德宏银保监局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对《德宏州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的针对性授信,加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全力满足其合理的融资需求。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政策,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因疫情产生的罚息、复利予以免收,全力帮助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对受疫情影响困难较大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能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交通、线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农产品、文化教育旅游、对外贸易、加工制造等行业合规提供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首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支持。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以贷款最优惠利率,由人民银行德宏中心支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名单内企业的贷款获得率,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新增贷款给予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优惠利率支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总行申请更低的利率优惠支持;商业银行以转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德宏州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鼓励给予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布的LPR的优惠利率支持,帮助州内各类企业渡过难关。

(五)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州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引入合格的第三方多渠道提升资本实力,增加注册资本金,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对州内符合条件的支小、支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同时降低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2530

(联系人及电话:王云松,399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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