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4980   作者:  日期:2022/3/17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000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州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全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5)拟订全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拟订全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拟订全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9)拟订全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拟订全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县市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德宏州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是与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会同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德宏州行政区划图。

三是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德宏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16)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等。

17)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提供殡葬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慈善和社会工作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州民政局(本级);

2.德宏州社会福利院;

3.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继续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力度。持续推广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提高使用效率。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做到应保尽保。提升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效能,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增强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加大空巢、留守、失能、失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服务,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强化特困老人兜底保障。提质改造5个区域性养老机构(乡镇农村敬老院),新增护理型床位360张,全州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新建1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瑞丽市6个因疫情防控急需新建(改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完成2021年前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大力培育养老产业。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全面落实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服务用房规定,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扎实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落实好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现象发生。

3.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精准排查、认定、保障服务对象。持续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农村留守儿童,督促监护人履 行监护照料责任,丰富关爱服务方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充分发挥未保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常运转,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启动州儿童福利项目建设,成立州、县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指导盈江县、陇川县儿童福利院做好转隶、移交工作。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治理示范,扎实开展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村委会)服务群众能力。全面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审慎开展社区(村委会)调整,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德宏州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巩固和拓展社区万能章治理成果,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5.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引领,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 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时同步落实党建工作,把党 的领导贯穿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政策 资金扶持,推动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孵化服务 等优惠政策落实,加大经济类、科技类、公益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见实效。巩固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成果,严把社会组织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出口关,对人、财、物、事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

6.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发展。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积极壮大慈善力量,成立州、县市两级慈善会,年 内实现全覆盖并正常开展慈善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规范发展慈善信托,建立健全慈善的载体和阵地。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慈善活动,杜绝将慈善与道德关联甚至绑架,全面建设阳光慈善。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省级示范点建设任务,切实发挥社工站作用。严格落实志愿服务制度,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加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发挥四社联动作用。多渠道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强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流程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7.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质效。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年内完成芒市、梁河县、盈江县殡仪馆,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骨灰堂及60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并进行试运营。充分发挥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整治殡仪馆、公益性公墓服务、价格、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升殡葬专项整治行动效能。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建设,启动德宏州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跨区域和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加大救助寻亲力度,持续推进落户安置、 源头治理,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严格规范行政区划工作。严格落实撤县设市相关规定,加强行政区划规划规范管理,扎实做好芒市勐焕街道析置工作,指导县市做好社区设置、调整工作。指导瑞丽市做好勐卯撤镇设街道、姐相撤乡设镇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并在20227月底前以政府名义书面向州政府报告。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深化依法管界治界和平安边界建设。

9.统筹民政事业发展和安全。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将风险意识贯穿到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民政应急体系建设,持续保持全州民政系统和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无感染、零病例。以防范政治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为重点,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突发舆情处置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实抓细水电燃气等关键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改,继续加强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做好人员纠纷和服务对象情绪心理的疏导处置。加强民政机关内部安全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控重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16,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1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4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4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0.34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02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4.14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一是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结余本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配;二是州社会福利院本年减少非税征管成本工作运转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1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0.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0.34万元(本级财力2110.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16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一是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结余本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配;二是州社会福利院本年减少非税征管成本工作运转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46.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3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纳入单位预算项目支出116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88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一是福彩销售机构业务费结余本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分配;二是转移性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支出,分别为:民政工作经费4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经费116万元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补助

7.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费支出

8.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84.74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支出

9.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57.0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

10.208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补助

11.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伤保险补助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28万元, 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生育保险补助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34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15.229600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6.2300248-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876.77万元,主要用于州级配套资金孤儿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农村低保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城市低保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 2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⑵津贴补贴2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9.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⑶奖金1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⑷绩效工资1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5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⑵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咨询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电费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7.31万元)

邮电费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

差旅费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24.7万元)

修(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⑽会议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⑾培训费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⑿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⒀劳务费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6万元)

⒁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⒂工会经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⒃福利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6.59万元)

其他交通费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

⑴生活补助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救济费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5.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187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76.77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300248-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876.77万元,主要用于州级配套资金孤儿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农村低保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城市低保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开支。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5.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8.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原因是: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3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是: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2年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8.“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特困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10.孤残儿童即(失去亲人和自立能力的婴幼儿童)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残疾孤儿的生理、心理等面的疾病和缺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各项开支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等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政局资产总额393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82万元,固定资产293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71.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9.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11

 [附件: 德宏州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