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21年度州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浏览量:7810   作者:  日期:2021/12/31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掌握2020年州级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效果,达到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政策及调整完善预算资金支持方向的目的。德宏州财政局认真谋划开展2021年度州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集思广益,精心筛选重点评价对象

2021年以来,由于州内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时发生,加之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疫情防控工作成为近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大量人力被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致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度缓慢。受此影响,州级直至9月才启动绩效评价前期工作,首先根据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推荐情况,初步确定了14个重点项目以及15个重点部门。随后,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发展领域,按照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社会效益强、具有持续性”等原则,经局各相关科室共同商议,最终筛选确定8个重点项目、6个重点部门。此次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财政资金77116万元,其中: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1)、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社会保险基金项目1个,除因2020年州级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外,实现剩余“三本预算覆盖部门包括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商务等重点领域部门。

二、完善管理,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机制

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是推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州财政坚持质量导向、择优选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综合报价、中介机构实力、工作方案、过往业绩等因素选定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州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随后为保障甲方权益及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在合同中再次对绩效评价报告完成时限、报告质量要求等内容作出明确并特别增加了若出现项目验收不合格、实施进度缓慢、报告质量较差等情况,州财政将按照合同金额一定比例扣取委托业务费用的条款,以此达到加强付费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目的。

三、加强协作,助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确定第三方机构后,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136),对此次评价的范围、工作流程、各方职责分工等作出了详尽的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具体工作,一是协助指导被评价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二是与第三方机构共同商议确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工作重点,为自评工作顺利完成及第三方机构如期进驻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全程参与,严格把控评价工作质量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无论是前期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期评价有关口径的把握,还是后期绩效评价报告的审核修改完善,州财政都全程参与。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求第三方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到困难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第三方机构、被评价单位及州财政局三方共同努力下,至1220,州级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接下来,州财政将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完善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结果应用方案,将其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硬化绩效约束,确保全过程绩效管理中结果应用这一关键环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评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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