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州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156条、文件及解读6条、工作动态85条、领导简介5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1条、扶贫专项18条、财政监督4条。
二、2021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了德宏州本级2019-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情况表(州本级)、德宏州2019-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情况表(全州),推动债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以及各州直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共计135条。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等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对内对外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是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扶贫专项信息,公开相关信息18条,主要涉及扶贫资金安排、涉农资金整合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政策文件得到及时公开。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策解读有关工作和部署。公开税收政策18条,及时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制定的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等税收政策文件。
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充分运用德宏州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德宏财政”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信访、咨询投诉、建议及提案,认真办理德宏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和德宏州政协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并及时公开答复内容,共计15条。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及办事指南。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主要涉及财政部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府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二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和《若干意见》等规定,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德宏州财政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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