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退休老干部在原有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贡献力量,在退休后,做好老干部的关心关爱,是各级各部门应该做好的重要工作。州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政策,将老干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2021年,州财政局结合州级财力实际,报请州政府同意印发了《德宏州2021年州级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即从2021年起,每年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按标准将公用经费列入预算,统一管理支付。目前,州财政已按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的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度州直预算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2.9万元。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财政支持、保障机制,适时研究、逐步调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燕,0692-39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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