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7039   作者:  日期:2021/9/29


李小三、许本学代表:

您两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陇川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服务所需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请求帮助解决陇川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服务所需资金676.93万元的建议,客观分析了陇川县77个村(社区)设置岗位职数的现实问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保障。省州财政已将相关经费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统筹补助。

按现行财政体制,一级政府、一级事权,属人员经费保障事宜,均应由属地保障。建议在县级统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通盘考虑是否急需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1513

(联系人及电话:唐恩良,1890882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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