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作用,强化攻坚举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科,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制定了《德宏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德宏州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惠农财政补贴“一折“卡”通”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建立全州财政“一盘棋”的保障格局,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努力压缩州本级一般性支出,在国库正常调度县市资金的情况下,通过核实县市扶贫资金支出需求,集中财力增调资金支持县市专项用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截至10月22日,全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35838.13万元,全州财政扶贫资金支出100821.72万元,支出率74.44%。
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强化对各类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会同扶贫、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杜绝“以拨代支”。对各县市国库资金与扶贫支出进度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库款优先用于扶贫资金支付。加大违规拉用库款查处力度,对库款使用异常的县(市)进行预警,督促及时清理违规出借库款,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方案公告公示纳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截至9月30日,完成6次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工作,进一步保证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是强化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印发《德宏州财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由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下沉县(市)进行实地督战,坚持以“督”促“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报告、一月一反馈”,确保存在问题按时限解决。截至9月30日,完成5轮对县市督战工作,有力促进问题解决,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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