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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维护费的公示

浏览量:7361   作者:  日期:2020/4/11
  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建城历史悠久,距今已有1300多年,是历史上滇藏茶马古道重镇及滇、川、藏物资中转、文化、经济交流的中心,是目前中国保存最好、最大的藏民群居性建筑。为切实保护好古城的藏文化氛围、改善和恢复古城景观,促进香格里拉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发改委关于转呈香格里拉县财政局香格里拉县发改局<关于请求香格里独克宗古城维护费收取给予立项的请示>的请示》(迪财请〔2011〕127号)请求依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2008年批准)第二十五条“利用古城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古城维护费”的规定,借鉴丽江古城维护经验,由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对进入古城区域游览的个人,收取独克宗古城维护费。
经审查,独克宗古城系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管理机构借鉴丽江古城维护经验,按照《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2008年批准)规定,对进入古城游览的个人收取独克宗古城维护费的申请,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等规定,因而拟予同意。
古城维护费的征收范围按照《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执行。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的规定,现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日起十日内,向省财政厅综合处反馈。
联 系 人: 丁 晓 云
联系电话(传真):0871-362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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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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