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1000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公安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2. 起草有关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3. 分析、研究全州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 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州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5. 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 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 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 指导、监督、考察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康复所等管理与执法活动。
9. 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 指导、监督、参与维护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参与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11. 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州公安机关的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 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3. 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的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4. 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5. 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6. 组织、指导、开展同外国、缅甸地区警方的交往与合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省公安厅印发的“警务实战创一流、跨越发展勇争先”实施方案及配套指标体系,流推动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学习领会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思想和行动要紧跟节拍,牢固树立敢为人先、奋勇争先、追求卓越的理念,对标全国全省先进,坚定信心、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争创全省全国一流。二是结合德宏实际干。对照省厅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立足德宏实际,正视问题短板,总结先进典型,特别是我州的边境维稳、反恐防暴、禁毒斗争、外籍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要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其余工作要对标全省先进,努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以问题和短板为导向,进一步强化边境维稳、反恐防暴、禁毒人民战争、防控体系建设、严打整治、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在各项工作中拼搏进取,赶超一流。四是细化指标体系。组织召集认真对照省厅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逐项逐条研究制定细化指标,既要明确考核指标,也要制定自选指标。五是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制定时间表,规划路线图,对标对表全国全省一流,不断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全力推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六要狠抓组织落实。要坚决执行省厅党委推动我省公安跨越发展的动员令,把跨越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领导要带头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查缺补漏,压实全警责任,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推动德宏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共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3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9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0人。
实有车辆编制44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7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2.38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327.9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降低40.7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补助不确定性较大,2018年非税收入返还补助比例大幅度下滑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0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5.11万元,占总支出的27.54%;项目支出16961.48万元,占总支出的72.46%。与上年对比增长38.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增资,扫黑除恶、禁毒、反恐、边境等公安业务工作深入推进,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5.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增资及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6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6.63%,主要是德宏州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德宏边疆、民族实际,紧紧围绕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的总目标和“三个三”的发展思路,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以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法治导向,突出主责主业,忠诚履职担当,打好“安边、反恐、禁毒、民生、科技”五张牌,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了各族人民在安全、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达到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加大了公安经费的投入导致公安经费开支增长较快。
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严防暴恐案事件发生、禁毒人民战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深化公安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安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对比增加44%,主要是人员调资、增资,扫黑除恶、禁毒、反恐、边境等公安业务工作深入推进,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2175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反恐、边境等公安业务工作深入推进,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境外替代种植工作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35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6.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7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3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方财政困难,属于保工资、保基本支出的“吃饭财政”,公安局按照5000元/人/年安排(应按照9500元/人/年保障)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仅能维持水电、办公最基本的正常运转,公安执法执勤用车和因公出国(境)费主要依赖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补助安保、反恐、禁毒、边境维稳等上级经费开支,且州公安局承办着各类侦查办案、大型活动安保、紧急处突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执法执勤用车运行费用不可能下降,必须与公安工作所承担的实际职能任务相匹配,同时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费纳入“三公”经费统计也不符合公安实际情况,目前公安部和财政部、公安厅和财政厅正在协调此事。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6万元,下降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0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7万元,下降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2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5万元,占2.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49万元,占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占2.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缅甸参加彬龙会议和赴台湾开展“德宏州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团参访”。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49万元,购置车辆1辆。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州戒毒康复所购置救护车1辆(车辆编制、固定资产属州戒毒康复所,州公安局负担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主要用于各类侦查办案、大型活动安保、紧急处突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外地到德宏开展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0万元,与上年279.95万元对比下降41.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度财政经费紧缺,拨付比例减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临时工工资及社保、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宏州公安局资产总额39332.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23.43万元,固定资产16527.29万元,在建工程8281.7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5.3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99项,账面原值219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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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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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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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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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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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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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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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9332.49 |
14523.43 |
16527.29 |
4174.64 |
1763.63 |
809..45 |
9779.57 |
0 |
8281.7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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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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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禁毒、反恐怖、国内安全保卫、治安、刑事技术侦察等项目支出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1111
[附件: 德宏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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