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早上,由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住建局、平原镇等10个部门共同对盈江县2013年灾后重建点太阳能路灯安装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验收小组实地查看工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通过了县级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盈江县财政局下达2013年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同时2012年灾后重建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结余资金2100元,预算总投资共100.21万元专项用于盈江县灾后重建点太阳能安装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共269盏。
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完成情况。2013年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太阳能路灯分布于:1、盈江县城南部新区一期1号路,9米高100W+30W单臂太阳能路灯,计28套;2、旧城镇、太平镇、弄璋镇等6个乡镇及村寨,配置6米高30W太阳能路灯,计200套;共计228套。2015年4月10日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3、2013年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在卡场镇卡场村景颇新朗村民小组、油松岭乡江心坡中组、郭家寨一村二组、平原镇拉勐村弄门寨、陇中村卡子旧城镇喊撒小学,共安装6米高30W太阳能路灯41盏。项目于2015年12月10日竣工。
工程建设质量。盈江县2013年灾后重建点太阳能路灯
安装建设项目能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设计、施工、主管等部门职责明确,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资金报账制进行项目管理。在施工中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各项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城市路灯建设和提升工程,对促进“美丽富饶新盈江”建设,强化城乡景观,提升灾后重建品位,改善盈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以使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改变农村中长期存在的陈规陋习,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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