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财政部决定自2008 年8 月至lO 月组织举办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财政部首页)。广大财会人员要积极参赛。参加竞赛的会计从业人员竞赛成绩达到60 分以上的,可作为2009 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财会人员参赛后须将参赛号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科(股)备案,2009年度可持参赛号到各级财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州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2121334,联系人:杨云莲)。
德宏州财政局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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