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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662   作者:  日期: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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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统计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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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州(市)、县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8、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根据《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10、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德政办发[2011]6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机编[2013]19号《关于同意德宏州统计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德机编[2015]9号《关于同意州统计局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复》。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德宏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统计法规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分局、加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加挂统计执法支队牌子11个内设科室及一个下属科级事业法人单位--德宏州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统计各项改革,认真做好新常态下的各项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1、查清查实家底,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下大力气持续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2019年重中之重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现在距标准普查时点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单位清查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确保普查登记进度和数据质量,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把数据质量关,抓进度、补短板,强宣传、重落实,积极落实“两员”补贴,依法依规推进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扎实可靠的基础依据。

2、以服务大局为根本,认真履行统计工作新角色。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好“记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统计工作新角色,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预判预警,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主管责任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为州委、州政府精准施策及全州经济发展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3、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监控体系,抓好统计执法机构组建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增强信息共享,提升部门统计整体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1号),加强沟通联系,理顺统计部门和部门统计的关系,明确部门统计职责,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充分运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将规范统一、分工合理、合作共享的要求贯穿于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有效促进专业监测和升规纳限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即将出台的《德宏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万元(本级财力6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6.52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及统计日常调查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4.10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岗退养人员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9.38万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支出总计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德宏州统计局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德宏州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德宏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统计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如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调查、脱贫攻坚工作等公务用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德宏州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减少,原因是2018年开展有2个普查工作项目,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9年普查工作项目减少为1个,在经费预算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陪同人数、陪餐标准。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万元,较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70万元,较上年减少320.5万元,下降82.07%。原因是2018年受州政府指示及州财政局委托,代编的州工信委、商务局升规纳限奖励资金项目231万元2019年无代编。如统计常规业务、大型普查调查等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安排45.91万元,较上年减少2.25万元,原因是2019年工作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12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23号)要求,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同时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统计常规业务工作: 1、组织实施GDP及国民经济核算;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贸易统计(包括批发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本单位统计;科技统计;劳动工资统计规上服务业统计、电子商务统计和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县域经济统计;城乡住户调查及物价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绿色发展指标评价、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妇女儿童统计调查。以及人口变动调查、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指标测算和单列工作、建设领域统计规范化建设、人口变动调查、编辑出版《2018德宏统计年鉴》、《2019德宏领导干部经济手册》、2019年各月《德宏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工作2、组织全州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3、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4、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为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宏观管理政策及产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数据。收集、整理、编印统计年鉴,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为两会提供咨询服务。5、重点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建立健全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6、指导部门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信息化建设:州统计局接入互联网50M线路和与5县市10M统计内网专线线路租用费,确保信息化设备与网络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信息发布与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德宏统计“三个提高”、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面掌握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查清5年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目前在我州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约2万多户,个体工商户 9万多户。全面掌握全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下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000111

 [附件: 2019年州统计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1303565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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