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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303   作者:  日期: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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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定,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在事故隐患排查法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秤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秤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拆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法理与利用项目。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建议,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机关内设7个科室。即办公室、矿山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综合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科(法制科)、执法支队、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持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统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推动各部门将安监职责纳入“三定”规定。坚持“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职责,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边界,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三)持续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坚持企业、政府共同发力,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加强行业区域特别是城市综合体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严格分类分级管理,着力强化双重预防的政府监管体系。实施严格的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工作,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推动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推动抓好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以及学校、旅游、市政、水利、民爆、特种设备、民航、电信、电力设施、物流等专项整治工作。

(五)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准备。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加强灾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多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内相关部门和单位预警、险情及事故信息的通报,加强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协同应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1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8.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59万元(本级财力418.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8.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9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6.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8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9万元)

机关商品和福利支出1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州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30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其它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共3个,支出80万元。

1)安全生产监管装备配备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装备的配备。

(2) 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4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现场对企业进行明查暗访,隐患排查。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州安委会工作经费,省安委会全年各项检查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监管及宣传教育经费(含“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与上年一至,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上年一至,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委办工作、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一至,主要用于省安委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委办工作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3.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至。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338.59万元,比上年增加77.94万元,增加29.9%。增加主要原因:调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和改革性补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一至,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州人民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县(市)政府,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补助,以及对应由县(市)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奖励或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1.5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减少4.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调离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2019年机关运行费主要包括办公费4.18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6.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8.78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德宏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资产31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3万元,固定资产302.35万元。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3个,支出绩效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监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同时进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针对项目具体设定相应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4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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