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社[2018]189号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结算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8]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中央和省级核定结算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88.42万元下达你单位(中央资金788.42万元,省级资金 万元)。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18年“11002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入2018年“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1002-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补助资金按规定拨入州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年终由你单位上报支出决算,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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