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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18〕163号)

浏览量:6919   作者:  日期:2019/1/29

德财社〔2018163

各县(市)财政局、卫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8128号),及《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函》(德卫计函〔201849号)现下达你县(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代缴2017年9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个人承担部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省级补助资金在2019年结算。此款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各县(市)认真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督促用款单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

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201889

 

 

附件1: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编制单位: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日期:2018年8月9日

县市

合计

(万元)

未脱贫人口补助

已脱贫人口补助

未脱贫

人口数

(人)

人均补助标准(12元,省级承担60%)

金额

(万元)

已脱贫

人口数

(人)

人均补助标准(12元,省级承担40%)

金额

(万元)

芒 市

15.27

13690

7.2

9.86

11273

4.8

5.41

梁河县

19.82

19688

7.2

14.18

11759

4.8

5.64

盈江县

26.49

26058

7.2

18.75

16115

4.8

7.74

陇川县

21.68

20943

7.2

15.08

13747

4.8

6.6

瑞丽市

8.88

7941

7.2

5.72

6585

4.8

3.16

合计

92.14

88320

7.2

63.59

59479

4.8

28.55

 

 


附件2: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个人缴费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日期:2018年8月9日

专项名称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省级补助

省级财政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州(市)级财政部门

德宏州财政局

州级主管部门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资金情况(万元 )

92.14

项 目 目 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12元,由省财政和州财政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

指标计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计算时需要各地根据事实情况对死亡和失访情况进行甄别,如已死亡、长期外出打工/就学、服刑等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在计算时应相应剔除。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省级资金到位率

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州县配套资金到位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签约居民满意度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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