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社[2018]35号
州卫生计生委:
为全面推进我州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解决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7]317号)文件精神,州卫生局补助资金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中央财政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4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委要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核销工作,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使符合条件的急危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基金的审核、核销按《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此款列入2018年“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预算支出科目。款拨入州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年终由你委向州财政局上报年度决算。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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