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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18]24号)

浏览量:6384   作者:  日期:2019/1/29

德财社[2018]24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7]297号)文件精神,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县市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表)此项指标,收入时请列入2018“1100222基本养老保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科目。

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此项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预拨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8

 

 



预拨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编制单位: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县市

养老保险发放人数(人)

补助金额

备注

芒市

34931

2400.08

梁河县

20284

1392.19

盈江县

27036

1863.51

陇川县

15041

1036.89

瑞丽市

8112

558.33

合计

105404

7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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