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宏州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的报告
——2019年1月11日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德宏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8〕366号)要求,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州委同意。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2019年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2019年德宏州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作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8〕366号)下达德宏州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0000万元(全部为土地储备)。
(二)新增债务资金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精神,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本次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全部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二、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安排建议
(一)新增一般债务额度安排建议。根据“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要求,结合2019年国家、省下达德宏州梁河县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数,建议转贷梁河县2800万元。县市新增债务限额,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新增专项债务额度安排建议。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合理评估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风险,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责任。结合德宏实际,2019年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额度70000万元,全部转贷县市,转贷县市额度为:梁河县12000万元、陇川县18000万元、瑞丽市40000万元。县市新增债务限额,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2019年新增债务额度分配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
|
地 区 |
合计 |
一般债务(额度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
专项债务 |
||||
|
小计 |
一般债券 |
外债 |
小计 |
土储 |
棚改 |
||
|
州本级 |
|
|
|
|
|
|
|
|
芒 市 |
|
|
|
|
|
|
|
|
梁河县 |
14800 |
2800 |
2800 |
|
12000 |
12000 |
|
|
盈江县 |
|
|
|
|
|
|
|
|
陇川县 |
18000 |
|
|
|
18000 |
18000 |
|
|
瑞丽市 |
40000 |
|
|
|
40000 |
40000 |
|
|
合 计 |
72800 |
2800 |
2800 |
|
70000 |
70000 |
|
三、加强新增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州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本次会议批准审查意见和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加强对转贷县市的新增债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跟踪新增债务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督促各县市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务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