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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浏览量:5411   作者:  日期:2018/12/29

德财农〔2018153

瑞丽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63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表),请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性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资金一律“切块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非贫困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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