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2018〕86号
帕安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德宏州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融资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自2004年以来,我州相应成立了以民营资本为主的7户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云财产〔2015〕1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省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核6查后续整改监管工作的通知》(云财产业〔2015〕85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按照整改要求,我州认定合格的融资担保机构2户:芒市顺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300万元)、瑞丽振兴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2018年4月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入2000万元占股40%)。总的来看公司注册资本小,风险承受能力弱,担保业务的开展在我州举步维艰。
二、对加快推进我州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州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全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破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协商,我局于2015年底积极与省财政厅、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沟通草拟了相关合作协议,重新组建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注册1个亿),但因省厅暂缓批准设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规定,使组建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法推进。
随着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和德宏金融发展,为了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为我州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的融资平台和有利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州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正在请上级帮助我州新设一户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与云南省再担保公司合作设立办事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弥补我州融资担保行业薄弱的环节。
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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