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整合〔2018〕6号
芒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三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8号),现下达2018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70.56万元,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科目列2018年“21305—扶贫”。由县级根据资金具体支出方向列相应预算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制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二、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三、各县要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贫困县要根据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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