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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汇缴2018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利息的通知

浏览量:5896   作者:  日期:2018/11/19

德财农〔2018〕133号

德宏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汇缴2018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利息的通知》(云财农〔2018〕205号),省财政厅于2015年11月9日发行了地方政府债务63.4亿元。用于我省6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要求,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本金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利息由各(州)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63.4亿元分为3年期(9.4亿元,利率2.95%)、5年期(18亿元,利率3.14%)、7年期(18亿元,利率3.29%)、10年期(18亿元,利率3.29%)4种类型。地方政府债务每年支付两次利息,分别为当年5月9日和11月9日,此次偿还利息为2018年度第二次利息。

2018年第二期德宏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核定规模16950.24万元,此次应缴纳利息462.89万元,现将利息下达给你们,列入2018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缴入省扶贫公司。

附件:1.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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