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监〔2018〕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8〕22号)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德财监〔2018〕23号)文件要求,德宏州财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州级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中共德宏州委统战部、中共德宏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共青团德宏州委、德宏州供销社、德宏州档案局、德宏州看守所、德宏州戒毒康复所、德宏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德宏州林业检验检疫局、德宏州社会福利院。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对被检查单位2017年度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检查重点:一是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问题。二是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信息化,内控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四是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五是是否存在“小金库”等问题。
检查组领队:沙均
检查组组长:冯雨娜
成员:刘向东、段梅、杨荣钦、王瑶、胡航、
林世强
联系电话:2121936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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