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7日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德宏州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2018年德宏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18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报告。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2018年德宏州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厅下达德宏州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202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46000万元。
2.新增政府债务规模。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德宏州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0万元(含外债1300万元),比上年减少50000万元,专项债务112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7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22000万元、其他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2000万元。
(二)新增债务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新增债务资金管理的主要要求是:
1.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2.州本级及各县(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需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全州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明确州本级具体项目及转贷各县(市)额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州人民政府报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下达州级部门和转贷各县(市)
3.新增专项债券要求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安排的项目必须是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4.根据外债转贷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外债转贷实际发生金额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外债转贷额度内据实提款,年终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据实调整反映。
二、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安排建议
(一)新增一般债务额度及项目建议
1.州本级新增债务额度及项目安排建议
根据新增债务资金管理规定,建议新增一般债务额度中安排州本级1127.2万元(其中外债转贷27.2万元),占2018年我州新增一般债务的11.3%。
(1)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实验室建设资金300万元。
(2)州民族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
(3)州民族实验中学(德宏师专附中)改造建设资金500万元。
(4)外债转贷州级项目办管理经费27.2万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芒市项目)。
2.转贷县(市)额度安排建议
全州新增一般债务额度10000万元,扣除州本级需安排的1127.2万元(含外债转贷27.2万元),县(市)可转贷额度为8872.8万元(含外债转贷1272.8万元),占2018年我州新增一般债务的88.7%。根据省财政厅“新增一般债券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金额7000万元”的要求,结合2018年国家、省下达德宏州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数,转贷各县市新增债务额度为芒市1272.8万元(外债转贷1272.8万元)、梁河县5642万元、陇川县600万元、瑞丽市1358万元。县市新增债务限额,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新增专项债务额度安排建议
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合理评估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风险,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责任。结合德宏州实际,2018年新增专项债务额度112000万元,全部转贷县(市),转贷各县市新增专项债务额度为:芒市42000万元、梁河县15000万元、盈江县15000万元、陇川县15000万元、瑞丽市25000万元(详见附件1)。县市新增债务限额,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德宏州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建议相应增加我州各级政府债务限额,其中:州本级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41003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8万元;各县(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87997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872万元。(具体县市限额见附件2)
四、2018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通过上述债务资金安排,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100万元,具体为教育支出增加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00万元。
调整后的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7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83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0万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100万),上解收入21818万元,调入资金72469万元,上年结余888万元,收入方合计4544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来源增加1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653万元,转移性支出111139万元(上解支出3954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15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640万元,支出方合计4544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方增加1100万元。收支平衡。
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州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本次会议批准的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以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依法依规举债,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政府举债一律在规定限额内转贷省级发行的政府债券,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或变相举债行为的发生,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加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监管,严格债务资金使用。州财政局将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专项调整预算,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规、安全高效。加强对转贷县(市)的新增债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跟踪新增债务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督促各县(市)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务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三)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履行还款责任。州政府已制定德宏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目标任务,州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守住底线。同时督促各县市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严防产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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