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整合〔2018〕1号
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号),现将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18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预算支出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的《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要求,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18年6月5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