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农〔2018〕3号
各县(市)财政局、民宗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7〕260号)转发给你们。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切块下达,请列入2018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18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资金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少数民族贫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脱贫攻坚任务安排使用。
二、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等要求,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执行情况报州民宗局和州财政局。
附件:2018年提前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
2018年提前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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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中央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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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 |
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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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 |
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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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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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 |
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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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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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 |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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