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提出今年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贫困县试点,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明年试点扩至全部贫困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将我省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均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范围。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目标,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年5月6日至7日,全州2018年全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暨扶贫资金管理会议在芒市举办。州、县财政、扶贫办相关业务人员共计26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相关文件;对两年来我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8年各贫困县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了州级审查。要求各贫困县市按照上级相关精神对2018年各贫困县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修改、完善,按程序进行州级、省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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