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7453   作者:  日期:2018/3/7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州(市)、县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8、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10、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德政办发[2011]6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机编[2013]19号《关于同意德宏州统计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德机编[2015]9号《关于同意州统计局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复》。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德宏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统计法规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分局、加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加挂统计执法支队牌子11个内设科室及一个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省委书记陈豪到省统计局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围绕《德宏州统计局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在省局调研讲话精神任务分解一览表》重点工作任务主动作为,以加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与当前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统计方法制度,完善县市统计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全州统计工作创新发展。

2、要认真抓好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及资料开发运用工作,同时,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各项准备工作。

3、要稳步推进州政府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和三新”统计工作。全州统计系统将德宏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1号)和《德宏州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17]46号)文件作为重要工作,多措并举,扎实稳步推进。要强化电子商务统计、公路水路企业生产及效益情况月报及“新服务”统计等新兴统计工作;要积极研究消费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统计工作;要认真实施云南省“八大产业”中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制造业四大产业统计方案,结合德宏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4、抓依法统计,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从严治党涉及我国的各个角落,同样适用于统计工作,统计造假是一种严重腐败行为。党和国家对于腐败是零容忍的,而对数据造假这样的变相腐败也要从严惩处,确保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带头学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大力做好普法工作,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要进一步严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法律刚性,加强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和查处,把各项统计工作纳入法治框架,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落实;要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加大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5、抓质量立统。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继续巩固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套表调查制度、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和联网直报系统“四大工程”建设,坚决制止对企业上报数据的人为干预,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6、抓服务塑统。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服务,是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特别在新常态环境下,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迫切需要更加精准的统计服务。围绕优化统计服务精准发力,推动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向现代化过渡,做好新常态下统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统计预测预警的研判能力,在开展统计服务时,不能局限于简单的数据提供和信息服务,要进行周密的调研,提供有情况、有观点、有深度的统计分析报告,对经济趋势有前瞻性、精准性的研判,并提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对策建议。要深化《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和《数据德宏》统计产品,加强民生数据解读,致力于实现服务经济发展要从“被动”向“主动”转变;实现统计数据生产方式要从“统计表”向“数据库”转变;实现统计调查工作格局要从“独角戏”向“大统计”转变的“三个转变”新格局,更好地服务于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

7、抓科技强统。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实现统计调查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推进统计数据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和存储的现代化,进一步完善一套表模式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从源头上保障数据准确可靠。

8、抓培训提素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激发统计行业的内生动力,针对统计工作者的素质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要从激发内生动力入手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分明的倒逼机制,对干部职工形成倒逼压力,激发统计干部的工作和学习热情。通过教育培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职业道德建设,使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把实事求是作为履行职责和义务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情况,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努力减少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现象的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6.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6.8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80万元(本级财力876.8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6.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30万元,项目支出390.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3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25.94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及统计日常调查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23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岗退养人员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0.63万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支出总计876.8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2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万元,项目支出388.5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 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支出42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3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万元,项目支出388.50万元);“资本性支出” 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支出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30万元,较上年减少27.92万元,下降5.4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2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8%;办公经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390.50万元(含受州政府指示及州财政局委托,代编的州工信委、商务局升规纳限奖励资金231万元),较上年增加135.5万元,增长53.14%(若剔除前述231万元外,预算增长-37.45%)。如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调查、企业升规纳限企业奖励资金等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安排48.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德宏州统计局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德宏州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德宏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统计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如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调查、脱贫攻坚工作等公务用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德宏州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附件: 德宏州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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