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全州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州财政局代拟了《德宏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2017年9月,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对《德宏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内容进行了意见征求。根据各科室所提修改意见,修改完善了《方案》内容,并按程序将《方案》报州扶贫领导开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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