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至7月4日,德宏州财政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对全州2013年至2016年扶贫专户资金进行检查。全州2013年至2016年筹集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共安排扶贫项目3769个,截至2017年5月31日,已完工项目3315个,在建项目295个,未实施项目156个,变更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25,876.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458.77万元(占70.28%),省级资金29,938.60万元(占23.78%),州级资金4,004.00万元(占3.18%),县级资金3,474.82万元(占2.76%)。
2013年至2017年5月31日,财政扶贫资金共计支出95,670.79万元,共计结转结余30,205.4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占到位资金的比例为24%。
检查中发现,各县市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基本能按《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处理,但仍存在以下在情况。
一、项目建设期限普遍延长超过规定周期。
二、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滞后,审批不规范。
三、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不完整,记账凭证填制依据不充分。
四、互助资金项目没有体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差异化的扶持政策。部分信息资料不齐全,部分农户申请、联保小组协议以及借款借据未按手印等。
五、县、乡两级项目建设相关痕迹资料档案不齐全、不完整,管理混乱,分装混装严重,项目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管理工作需要加强。
六、受项目管理费不足的影响,很多基础设施项目没有前期设计、勘察、聘请监理,项目实施存在安全隐患。
七、扶贫资金存在闲置情况,有的扶贫项目资金截至目前未进行报账,造成各县市扶贫专项资金结余结转率较高。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县市财政局对扶贫专户结余结转资金及时梳理,并积极盘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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