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

浏览量:10210   作者:  日期:2017/11/21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中级人民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州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近年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州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创新内外监督机制,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为我州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开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即使有情况

部门年末实有编制121(行政工勤14)

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3,190.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和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3,1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70万元,占总支出的67.00%;项目支出1,055.93万元,占总支出的34.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3.2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和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2,12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05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3.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州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3.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 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6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理各类案件的业务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经费;

4、其他教育支出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法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8.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及州各项政策,加强内控管理,大幅精简和压缩三公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2015年决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德宏州法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德宏州法院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6.98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03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地州有关部门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法院来单位对接、汇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15万元,与上年支出201.85万元对比增加30.30万元,今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办案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2016年采购金额291.40万元。

2、今年固定资产5,882.14万元,比去年5,817.86万元增加64.28万元,主要原因:1.购置了一批办公设备,增加资产金额165.91万元;2.公车改革拍卖了一批公车有减少了资产金额101.63万元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部门  名词解释

   

 

 

 

 

2017年1120

  [附件: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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