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浏览量:33343   作者:  日期:2017/11/17

 

第一部分  州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  州卫生计生委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州卫生计生委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第四部分 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德宏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是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地方性规定。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德宏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的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15)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我委有下属单位7个,其中: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保健院、州中心血站、州卫生监督支队、州疾控中心。

委机关包括州医学会、州避孕药具管理站两个事业机构。

(三)人员情况

2016年末州卫生计生委机关共有人员87人,其中:在职职工53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公务员38人、事业人员10人、机关工人5人、离休2人、退休3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全州卫生计生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服务,大胆创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有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决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州委、州政府将卫生计生防艾工作纳入5县市及州直相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州政府每年召开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卫生计生工作并与县市政府和州计划生育、防艾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领导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州政府组织开展了半年督导。卫生计生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全州各卫生计生行政、事业机构实现了机构合并、人员融合和工作整合。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安排卫生计生专项经费1382.87万元,截至10月底已经拨付1195.42万元,预算执行率86.4%;全年收到上级有明确分配意见的专款52563.34万元,平均30天下达到下级财政;2016年全州续建项目38个,目前已完工22个,在建16个。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2012年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试点以来,州和各县市分别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按照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提升服务价格“三降一消一升”要求,认真测算改革补偿经费,制定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了启动会和推进会,全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财政拨款比例提高到80%,并落实药品零差率后的财政补偿比例;二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初步测算,全年药品让利1956万元,药占比明显下降,基本控制在35%以内,最低为24.8%,基药使用比例不断提高;三是调整服务价格。降低项目编码以21和22开头的影像类检查收费项目,提高项目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收费项目和中医药服务项目,提高床日住院诊查费,全年县级公立医院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增长约2个百分点;四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州和各县市出台了取消“三比一”开考规定,实行岗位调剂等特殊政策,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了二次绩效分配,加大了绩效考核。五是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制定并落实《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7年)》,全州8所州县级医院通过等级医院评审,获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9个,2016年新申报项目7个,4所省内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4所县级医院。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加公平可及。一是州、县两级成立了基本公卫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项目实施制度,实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二是州、县两级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和承担比例,安排补助资金498万元;三是完善技术方案,以孕产妇、儿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健康管理为重点服务规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四是完善考核评估工作,按照“月查季考”的要求,强化各县市进行现场督导和指导,确保工作质量,2015年我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全省16个州市考核中名列第二,2016年上半年基本公卫服务6个工作包工作任务较好落实。

(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序推进。依托“百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强化县级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推行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基本内容的村级卫生管理体制,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环境美化,服务流程合理化,科室设置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诊疗人次、医疗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服务更可及,群众得到了实惠。

(五)分级诊疗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一是加强分级诊疗工作的领导,确定盈江县为全州分级诊疗试点县市,制定州和盈江县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在全州全面推行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为突破口的分级诊疗工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州级举办慢性病规范诊疗培训班2期140人,开设了慢病门诊,建立了慢病住院病房,制定了糖尿病、高血压诊疗规范指南,初步建立了以州县医院为技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主的慢病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团队,开展了慢病签约服务。三是以提升乡村两级服务能力为核心,继续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32个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66.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4%、86%和96%。四是认真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全州有7所卫生院评选为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六)新农合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与国家和省要求同步,全州参合951135人,参合率99.1%,补偿比例和住院封顶线不断提高,住院封顶线达15万元,全州共筹集到位资金5.13亿元(全州全年可筹集资金5.13亿资金),补偿2877573人次,补偿资金4.469亿元;建立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将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补偿,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分别为70%,尿毒症和精神病人补偿90%;推行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实现了州级统筹、城乡统筹、商业保险公司运行的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更加惠及群众,资金运行平稳。

(七)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点对点”网上采购工作,全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分别按80%、100%的比例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达30%以上,政府办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网上采购率达100%。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试行)》,为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基本药物使用教材,组织了大规模全方位的基药使用培训,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升;严格执行“月查季考”制度,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规范考核兑现基本药物补助经费。

(八)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2016年,各县市借机构改革之机,成立了中医药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基层中医药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高位推动全州中医药工作。年内,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州人民政府高规格组织召开全州发展中医药大会,并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扶持和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用于发展民族医药,确定“十三五”期间每年以订单定向形式培养一定数量的傣医药人才充实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召开“德宏州民族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暨民族医药学术研讨会”,会议总结了我州近年来民族医药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讨论了《德宏州发展民族医药“十三五”规划》(讨论稿),提出了下一步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年内,共投入基层中医药专项经费210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熏蒸床、煎药机、激光治疗仪等设备,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区改扩建工程,继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及氛围营造。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全州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门诊量189171人次,中医药服务收入3149543.64元。较2015年分别提高了41.73%、33.37%;四是明确优先发展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发展战略。年内,我州为进一步开拓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结合我州实际,确定优先发展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发展思路,投入近30万元组织两批共30人赴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进修学习傣医药适宜技术,全州优先成立6个傣医药门诊,有务的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五是继续组织开展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训工程,共123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培训。六是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顺利开展。全州中医药在治疗艾滋病268例,完成省下达任务。芒市人民医院《中西药联合治疗艾滋病减毒增效作用的研究》获评州科技三等奖;七是组织开展“一技之长”及“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及中医药技能大赛。全州共25人参加“一技之长”考核,通过17人,6人参加“确有专长”考核,3人通过。4名医师分别获得中药组、针灸组、推拿组、中医护理组“技术状元”称号,并被州总工会授予“德宏州五一劳动奖章”,其中3名女选手被授予“德宏州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九)科教、信息化、统计等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做好农村订单定向生培养、招录、安置与规培工作。2016年共培养订单定向生55名,顺利有序安置2011级13名学生岗位工作及派送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是认真推进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工作。组织全科医师转岗及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共培训全科医师10名、全科医师师资9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组织18名医师参加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完成儿科医师转岗培训3人,完成中医骨干医师2名培训任务,做好德宏州“英才兴边”人才培养工程,共培养10名基层人才,完成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训123名。三是认真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申报并成功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项,协助举办省级项目2项,申报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8项,已举办37项,将于12月20-23举办最后一项,组织开展院内学术活动1822场次,参加培训86377人次,全州100%的卫计人员均参加全员培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实现全覆盖,达省指标要求。四是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6年全州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共6人,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4人,参加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0人。完成了各项培训任务。五是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调整充实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完成了省部署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州级机房硬件、基础软件安装、调试、集成等工作,协调供应商及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的终端设备配发到位;争取省卫计委支持,将德宏列为第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软件使用州市,并已完成部分乡镇卫生院安装使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网络基础平台规范化改造工作。六是紧扣主题开展宣传。在加强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的同时,积极与媒体合作,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大主题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持续开展媒体宣传。至11月20日,中国中医报1篇,中国健康报采用1篇,云南日报采用1篇,云南中医微信客户端采用5篇,德宏团结报社共刊发新闻报道90余篇,州电视台、民语译制中心用汉、傣景颇、载瓦语持续播发基本公共卫生、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片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七是全面加强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年、月报报送率100%,季报报送率达国家要求,机构基本信息与相关部门一致,人力个案数与年报在岗职工数一致率达95%以上,数据现场质控准确率达90%以上,上级数据审核反馈问题处理率达100%。我州是全省民营医院病案首页录入上报最快、数据最完整的州市。

(十)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决定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各县市领导干部“大讲堂”中开设计划生育国情国策教育专题讲座,由州卫生计生委统筹,邀请专家进行全面两孩时代下的基本国情国策和人口形势讲解;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计划生育业务培训,依托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介持续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知识传播,及时做好二孩政策解读,以落实服务管理改革措施为新抓手,切实加强基层网底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好计生惠民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同比逐步趋于合理,计生各项指标较好落实,适度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十一)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全面加强。一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二是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鼠疫、霍乱、疟疾、登革热、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未发生暴发流行。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快速有效。全州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四是疫苗可预防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建立起牢固的免疫屏障,有效控制了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发生。五是卫生应急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高。组建了紧急医疗救援、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卫生应急队伍参加了2016年城市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投入125.6万元,采购应急服装、现场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生活及后勤保障等应急物资。六是爱国卫生工作全面加强。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脏乱差”整治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发挥爱国卫生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对盈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盈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和饮用水监测工作,完成枯水期生活饮用水监测及数据上报工作;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控烟”工作,病媒传播传染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七是不断探索创新防艾工作新机制。《德宏州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已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进入报批程序;成功尝试在吸毒者、男男人群艾滋病检测工作中引入虹膜识别技术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实现数字化管理;社区出租房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实现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的工作模式转变;自主开发的“艾滋病宣传干预检测工作包”在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制定了《德宏州缅籍艾滋病综合管理项目工作方案》,探索实施了缅甸籍感染者、暗娼、吸毒人群指纹识别系统的使用等工作,促进该类人员的规范管理;认真实施好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贫困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家庭关怀救助工作。各项防艾工作指标任务有力推进。

(十二)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并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及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风险监测工作,举办“执法为民、护卫健康”学法用法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了母婴保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及公共场所等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抓好以案件评查为重点的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工作,着力提高案卷质量;加大同级稽查、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频度和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等领域监督检查,加大个体私营医院专项督查力度,着力解决医疗机构违规出租科室、违规应用医疗技术、违规发布医疗公告等突出问题;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做实做强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重点卫生监督,稳步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三)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年内制定下发了《德宏州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全力实施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努力做到三项制度全覆盖,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种助缴政策,提高医保参保率,确保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2020年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参保率巩固在98%以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强民政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政策衔接。二是报销比例全提高。德宏州在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三是保险补助做补充。德宏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德宏州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的实施,将使全州221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支出批复情况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收入预算总额

1,317.69

1,341.90

-24.21

-1.80%

 

 

 

 

 

预算支出总额

1,317.69

1,341.90

-24.21

-1.80%

一、基本支出

683.42

716.7

-33.28

-4.64%

    人员经费

629.08

656.9

-27.82

-4.24%

    日常公用经费

54.34

59.8

-5.46

-9.13%

二、项目支出

634.27

625.2

9.07

1.45%

    基本建设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4.27

625.2

9.07

1.45%

2016年预算收支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1550.78万元,较上年减少792.72万元,减幅33.83% 。支出总额1601.99万元,较上年减少509.81万元。收支减少原因:上级减少专项资金扶持,收支同步下降。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与上年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收入总额

1,550.78

2,343.50

-792.72

-33.83%

财政拨款

1,541.78

2,314.40

-772.62

-33.38%

其他收入

9

29.1

-20.1

-69.07%

 

 

 

 

 

支出总额

1,601.99

2,111.80

-509.81

-24.14%

基本支出

924.1

976.9

-52.8

-5.40%

工资福利支出

449.85

458.8

-8.95

-1.95%

商品服务支出

116.36

626

-509.64

-81.4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56.65

479

-122.35

-25.54%

项目支出

677.89

1,134.90

-457.01

-40.27%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数

差异率

差异原因

收入总额

1,317.69

1,550.78

233.09

17.69%

 

财政拨款

1,317.69

1,541.78

224.09

17.01%

决算数包含上级拨款

其他收入

 

9

9

 

收回已经核销往来款

 

 

 

 

 

 

支出总额

1,317.69

1,601.99

284.3

21.58%

 

基本支出

683.42

924.1

240.68

35.22%

 

人员经费

629.08

806.49

177.41

28.20%

工资改革,正常增资

日常公用经费

54.34

117.61

63.27

116.43%

公车改革补及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

634.27

677.89

43.62

6.88%

决算数包含上级拨款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数

*差异数=决算数-预算数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公用用车

30.37

23.89

6.48

27.13%

公务接待

5.86

10.32

-4.46

-43.15%

因公出国(境)

0.64

2.39

-1.75

-73%

 

“三公”经费预决算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数

差异率

公用用车

20.20

30.37

10.17

50.35%

公务接待

13.54

5.86

-7.68

-56.72%

因公出国(境)

0

0.64

0.64

 

根据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我委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6.87万元,较上年增长0.29万元,增幅0.79%,总体基本持平。

年末有公务用车4辆,未新购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0.37万元,主要包括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与年初预算20.20万元比,增加10.17万元,增幅50.35%;与上年决算数23.89万元比,增加6.48万元,增幅27.13%。增长原因:一是今年州登革热疫情较重,疫情处置用车较多;二是12月缅甸边境武装冲突应急维稳用车支出;三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对拟处置的7辆车进行维修维护。

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共接待94批次251人次,与年初预算13.54万元比,减少7.68万元,减幅56.72%;与上年决算数10.32万元比,减少4.46万元,减幅43.15%。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

全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64万元,共出境1人次,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2.38万元比,减少1.74万元,减幅73%。具体情况:2016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赴老挝参加中国疟疾登革热联合协作会议1人,发生费用0.64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上下年对比情况

 

 

 

单位:次、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举办次数

26

12

14

116.67%

经费支出

19.98

9.8

10

103.88%

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原因:一是2016年全省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现场会在我州召开;二是2016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十三五”开局之年,各种调研、检查会议多。

 

(3)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上下年对比情况

 

 

 

单位:次、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举办次数

43

55

-12

-21.80%

经费支出

112.32

189.9

-78

-40.90%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其他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增加值情况:2016年其他资本性支出71.73万元,其中:单位自用资产11.9万元、调拨下级59.83万元。调拨下级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1

配备扶贫挂钩村办公电脑

0.6

2

配备各县市美沙酮拓展点配笔记本电脑

4.46

3

配备芒市风平卫生院妇科检查设备

10

4

配备各县市基层中医药诊疗设备

8.63

5

配备配各县市药具宣传设备费

2.42

6

配备各县市基层卫生院规范接种门诊办公设备

11.29

7

配备基层卫生院规范接种门诊信息报告设备款

22.43

8

配备扶贫挂钩村办公电脑

0.6

9

配备各县市美沙酮拓展点配笔记本电脑

4.46

 

总计

59.8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余结转上下年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增减数

增减%

合计

724.71

775.91

-51.2

-6.60%

基本支出结转

13.56

23

-9.4

-41.04%

项目支出结转

711.15

752.91

-41.8

-5.55%

基本支出结转较上年减幅较大,本年结转13.56万元,主要为无法偿还及收回核销的往来款收入9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55%,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项目任务年内无法完成,需跨年执行;二是部分资金为下达时间晚,无法在年内支出。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403.27万元,比上年减少194。76万元,减少12.19%,其中:固定资产625.14万元,占资产总量的44.54%,比上年减少21.38%,减少原因:根据公车改革方案处置7张车。无形资产0.68万元。

2016年末负债总额为55.77万元,较上年增加20.16万元,增幅56.61%。年末结存负债主要为:应缴税费0.13、应付账款2.34万元、其他应付款53.29(详见填报说明)。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寿保险德宏公司存入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履约保证金50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项目执行进度慢、资金支付与工作进度脱节的情况。下一年度我们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财务与业务沟通工作,力争做到资金与工作推进进度一致。

五、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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