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本辖区有关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四)拟定本辖区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五)拟定本辖区地政、矿政、测绘行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施;
(六)对本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工作实施行业监管;
(七)组织本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探矿权采矿权初审及零星分散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中小型规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评审备案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依照法证权限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投标的有关监督执法工作;
(十)拟定本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十一)与有关部门拟定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依法进行监督;
(十二)按照移民搬迁工作“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参与本辖区内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的论证;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节约集约,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调整完善州、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州级调整方案已通过省厅审查。积极推进山地城镇建设,实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个。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大局,加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有力保障了大瑞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陇川通用机场临时用地等“五网”、“四个一百”以及全州“两个20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地支持政策的意见》,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近5年平均供地率78.63%,全省排名第五;动态巡查率93.51%,全省排名前列;闲置土地处置率97.3%。
(二)坚持保护为重,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及领导离任审计,州、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57份。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66块,大型宣传牌21块,埋设标准界桩3594块,简易界桩23530块。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通过省级审查。实施2015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4个,建设总规模5.53万亩,新增耕地0.12万亩;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2个,总建设规模1.09万亩,新增耕地0.03万亩;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34个,建设总规模55.64万亩,新增耕地4.21万亩。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下发《德宏州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963个,其中有责任主体的73个,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1729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2880份、防灾避险明白卡21322份。举办州、县市两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班5期,参训人员2041人。开展应急演练19次,参演人员4000余人次。5个县市均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开展4县市1:5万地质灾害详查(盈江县已完成)。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构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机制,省级对我州18条泥石流沟安装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发放智能手持GPS数据采集仪62台。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161个,其中:大型9个、中型10个、小型142个。
(四)坚持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责整合,组织100多人参加省、州级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与住建、林业、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数据整合、档案移交、网络建设与共享、抵押登记贷款等业务工作。6月15日,德宏州政府在瑞丽市举行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库热西.买合苏提颁发了德宏州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省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州长龚敬政,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马云峰颁发了德宏州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8月底提前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任务,全州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242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2469本。
(五)坚持依法依规,抓紧抓实卫片执法监察。州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意见》、《德宏州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工作方案》,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148次。结合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止、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47件,其中:土地卫片违法32个图斑、矿产卫片违法15个。
(六)坚持规范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州设置探矿权80个,勘查区块面积1724.36平方千米;采矿权206个,矿区面积71.01平方千米。认真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计划、三级联网审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等制度,加强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向省厅上报审批矿业权70多宗次。完成74个探矿权、178个采矿权年检,开展2015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审查90宗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备案12份地质勘查报告及储量核实报告。
(七)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13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1454人次;选送9人到国土资源部培训基地学习培训,1人参加全州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3人参加全州科长培训班培训,11人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参加云南干部培训学校在线学习。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协助省厅党组考察3名处级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科级干部10人,试用期满考核1人,轮岗交流科级干部5人,确定行政职务2人,选派业务骨干1名到省厅跟班学习,县市国土资源局选派年轻业务骨干7名到州局跟班学习。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决策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2016年主持召开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22次局党组会、5次局务会、23次周例会。组织2次全州系统股所级以上干部140多人次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对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3轮集体廉洁谈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管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276人/次。
(八)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其它业务工作。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落实“一书一会一函”工作方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21902宗86万公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外业调查22万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调查2600宗。强化测绘市场管理,卫星定位基准站(CORS)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利用少数民族语言广泛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0万元,帮助解决资金6万元,资助考取高中以上的5名贫困学生9500元,立项实施芒市中山乡2个小型地质灾害项目,投资预算122.22万元。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工青妇等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有1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编制人数为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4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1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28万元,占总收入的88.09%;其他收入132.75万元,占总收入的11.9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41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69万元,占总支出的92.48%;项目支出106.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2%。
2016年和2015年支出决算情况表
金额:万元
|
项 目 |
2016年 |
2015年 |
差异数(16年-15年) |
|
基本支出 |
1305.69 |
1799.1 |
-493.41 |
|
项目支出 |
106.12 |
114 |
-7.88 |
|
合 计 |
1411.81 |
1913.1 |
-501.29 |
2016年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支出决算数减少501.2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项目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5.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3.42万元,其中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受经济下行影响,项目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68%。与上年对比减少570.53万元,主要原因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都进行了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等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的13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77.17%。2016年“三公”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科室只做了基本支出预算,少编或漏编项目中支出,下年在编制预算时要测算好各项支出,认真编制好预算;二是由于国土工作的特殊性,常年往返于山区项目区,排查、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路况较差,车辆磨损及耗油量大,运行维护成本偏高。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3万元,下降6.5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实现逐年递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3万元,占59.48%;公务接待费支出6.56万元,占40.51%。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63万元。主要用于到各县市进行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勘查等野外作业现场勘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接待人数1122人,接待费开支6.5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对口业务部门领导检查、考核、调研国土资源相关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到州局汇报工作,以及其他州市系统或有关部门来检查、交流工作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德宏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7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3.38%。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德宏州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为9.83万元。2016年根据工作需要,实际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LED制作等,支出47.9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接语音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德宏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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