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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21417   作者:  日期:2017/11/16

 

关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三)总体思路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 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德宏州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州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促进财政工作协调健康发展。落实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转型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工作。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当前财政各项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48人,工勤编6人。在职实有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0人,非财政全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1165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50.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11648.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50.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50.69万元(本级财力10306.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增加原因主要各项任务数增大,工作量加大。

2017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1165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27万元,占总支出的11%,项目支出10310.42万元,占总支出的8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支出,221(类)02(款) 主要反映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7.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与上年对比减少2%,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42万元,如社会保险五险种的业务培训宣传、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军转安置人员工作、劳动监察办案、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长3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各项工作业务量增大。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跟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社部、省人社厅下来调研指导工作、各地州人社局来我州学习考察、各县市人社局人员到我局办理业务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到省厅开会、培训、到各县市检查工作及工伤调查工作、监察办案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4.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志愿者生活补助、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及节日慰问挂钩点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政府采购年初没做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为零。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情况表格

 [附件: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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