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德宏州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内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州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
9、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德宏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广告协会办公室围绕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
截至12月31日,全州登记在册市场主体82708户,其中:内资企业1114户,私营9431户,外资企业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52户,个体工商户70521户。全州一是放宽准入条件,为企业筹建提供方便,共办理企业筹建80户。二是简政放权,请示省局授予德宏州局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登记管辖的权限;委托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以州工商局名义在其行政辖区范围内行使对外商企业登记管理的受理和初审职权,授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职权。三是全面推行企业名称核准网上申报,全州有138户企业通过网上申报企业名称。四是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办理企业登记共计403户。五是严格执行“先照后证”改革,办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登记的企业共计3200多户。六是认真落实“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改革,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州已发放“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7425份。按照省局安排和部署,全州正式启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667份。七是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首先,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并通过会审“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290户,完成率100%,带动就业1450人;其次,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鼓励个私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认真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今年已为43户发放贷款420万元,还款率为99.29%。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代州政府起草制定德宏州“实施意见”,牵头落实好各项工作。二是建立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截至12月30日,有200户企业因被列入异常名录而在办理银行业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获取交易机会等方面受到限制;有236户企业在履行了公示义务及进行相关整改后申请获准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制定全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运用“双随机”抽查2015年年报企业237户、个体工商户12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户,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1535条。四是开展“僵尸”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联合税务部门清理出拟吊销“僵尸”企业280户。五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全州公示适用工商法律法规处罚案件109件,公示率100%。
3、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截至12月31日,全州适用工商法律法规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64件,案值1888.46万元,罚没199.28万元,较好地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全州营造了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一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商品、虚假表示、虚假标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签订责任书1463份,抽样备查玉米、水稻101批次,指导规范农资进销货台账16户,查处农资案件7起,案值2.57万元,罚没收入3.83万元。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在旅游景点探索建立首问责任制度、先行赔付制度,受理调解旅游消费纠纷案件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多元。三是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检查互联网交易平台201户,检查广告680多条,下发违法广告纠正通知书1份。四是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对涉及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供水、供电、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6家企业进行清理。五是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重点以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为整治重点,网上检查网站、网店71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08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条,责令整改网站5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站1个,移交违法案件来源9件,受理各类网络消费投诉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六是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传工作专项清查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集中排查整治,共排查人员42人次,教育疏导涉传人员16人次,有效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七是开展限塑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倡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布袋、篮子,自觉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八是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截至12月31日,全州共创建省级诚信市场3个,州级诚信市场7个,县级诚信市场19个;州级平安市场2个,县级平安市场10个;州级“农村文明集市”1个,县级“农村文明集市”5个。
4、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共赢的消费环境。
扎实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2016年德宏州工商局消保、消协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德宏州工商局 德宏州消费者协会关于建立三消联动机制的意见》、《德宏州工商局12315 “诉转案”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并重新修改和完善12315工作规程;二是在旅游景区景点率先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三是认真落实诉调对接工作,开展行政指导2次、行政约谈6次,达到了震慑违法经营行为的目的;四是加强涉外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涉外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案件48件,成功调解48件;五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消费满意示范店6个;六是建立三消联动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12月30日, 12315指挥中心共接听热线电话5440个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581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66万元;七是认真落实诉转案工作。办理诉转案3件,罚没金额4.83万元;八是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件,罚没金额3.11万元。
5、继续深化质量兴州战略,有效推进商标和品牌建设
立足商标战略实施,一手抓商标培育、发展,一手抓知识产权保护。2016年全州指导新申请注册商标78件(其中:芒市26件、陇川11件、盈江17件、瑞丽17件、梁河3件、州直4件;涉农商标42件。);受理审核推荐上报新认定云南省著名商标5件,完成2016年度到期续展的云南省著名商标12件的审核上报工作;按程序完成德宏州知名商标新申请13件和到期续展34件的认定工作;通过走访调研,指导“瑞丽西瓜”、“瑞丽芒果”、“瑞丽香瓜”“瑞丽香蕉”4件年度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以商标注册异议程序上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截止2015年末,全州有效注册商标3392件。
工作中的亮点:
一是涉外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瑞丽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制定了《瑞丽市涉外消费举报投诉处理办法》和《中缅(瑞丽、木姐)涉外消费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二是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新路径,建设廉政文化园地和廉政阅览室。通过理念引导、环境浸润、载体渗透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立品修德、文化育人、廉洁兴业”新时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三是通过“三个三”措施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以大家喜闻乐见的唱山歌形式,将阿昌山歌与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其次开展征集“两学一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活动;最后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行100分制积分管理。四是按照“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积极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为19户贫困挂钩户子女读书给予帮辅。五是牵头筹建淘宝特色中国德宏馆,开展电商培训,截至12月30日,共引导70余户企业入驻德宏馆。六是德宏州消协与保山市消协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开创了跨区域维权合作模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2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02万元,占总收入的95.83%;其他收入47.09万元,占总收入的4.17%。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81.08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9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后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与上年其他收入54.14万元对比其他收入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99万元,占总支出的77.3%;项目支出271.01万元,占总支出的22.7%;与上年支出1081.84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12.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调资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2、2015年7月局机关建立了食堂;3、进行了廉政文化园工程建设;4、更换了机关一批老旧电脑,配置了部分新的办公桌椅、空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99万元。与上年716.47万元对比增加了206.5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01万元。与上年365.37万元对比减少94.3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5年聘请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纠纷案件的代理;2、2015年建立了机关食堂,进行了食堂工程及电力等改造、配备了食堂用具等;3、2015年支付电子政务办公OA平台建设款;4、重新修建了机关围墙;5、召开了2015年度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会;6、2015年订制了工商制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6%。与上年1049.43万元对比增加了25.94万元,主要原因调资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1、商务事务支出0.5万元;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702.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22.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2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60万元;执法办案专项58.83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30万元。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69万元;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的3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预算的3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4.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实行了公车改革,公车使用率降低;2、公务接待费:十八大以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14万元,减少16.19%。其中:2015年和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减少8.01%,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了公车改革,公车使用率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49.43%,主要原因是:十八大以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万元,占88.09%;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1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德宏州工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年初14辆,年末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177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工商部门、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钩村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7万元,与上年21.92万元对比增加3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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