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
执行国家、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定州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州级部门及州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编制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负责州本级公办高校、公立医院等或有债务的审批;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建议;评估各地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提出派遣风险观察员的建议;推动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纳入各级政绩考核、考评范围的政府性债务数据;承担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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