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
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省对我州的转移支付工作,拟订我州财政转移支付方案;汇总编制全州及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州本级预算调整草案;承担州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州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州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组织全州财政收支平衡;负责州本级罚没收入及罚没物资处置管理;承担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层政权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订州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州级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州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州级预算编制提出绩效评价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省财政厅做好中央及省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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