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2017〕50号
金融办、国资委,农开办、非税局,各科、室、办、中心: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38号)要求,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和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17〕47号)安排,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金融办、国资委,农开办、非税局,各科、室、办、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年内至少组织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年度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方案,逐一对照本科室负责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责任。从分管领导到科室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协调配合
各科室要认真对照《贯彻落实德政办发〔2017〕38号文件任务分解方案》(见附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任务分解中明确的组织协调、牵头落实、主办协办等事项及时限要求,抓紧研究,细化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涉及财政、金融、国资委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其中,涉及组织协调的成员科室要团结协作,加强协调配合。主办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协办科室的沟通联系,密切与其他州直部门的协作,统筹推进牵头落实的政务公开事项。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办科室,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在抓好本科室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州财政系统对口业务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促,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及时掌握汇总有关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州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州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年度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对州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专项督查。各科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将纳入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局信息公开办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通报考核情况,并作为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贯彻落实德政办发〔2017〕38号文件任务分解方案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5月31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