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现代财政改革发展需要,经报请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财政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州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工作的批复》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27号)中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属德宏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要求,委托德宏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2017年至2019年德宏州州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含工资统发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公务卡业务)代理银行进行公开招标。
经公开招标,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宏州分行、中国银行德宏州分行、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家银行中标代理州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招标结束后,州财政局及时将中标情况通知各家预算单位,并安排各代理银行与各家预算单位对相关事宜进行涵接和沟通。按照财务年度结算制度时限性,各预算单位需于2016年底前完成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工资统发卡及公务卡的变更工作。
在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州级各预算单位和5家代理银行的配合下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州级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工资统发和公务卡相关手续的办理。2017年1月1日起,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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