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宏州向上争取资金17345万元,州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共计18845万元。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实施了一批美丽乡村、村级“四位一体”、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全面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一是着力形成统筹乡村发展的新格局。全州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随着农村村内道路的硬化,农村的交通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这为我州农村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极其有利的发展机遇。二是切实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农村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必须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建设以前,我州农村和其他地方的农村一样,祖祖辈辈以农业为主,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居的小农生活。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后,随着交通环境和村容村貌的不断改善,吸引一些对农业开发有兴趣的能人在我州投资兴办产业。村两委借助政府平台,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劳务技能。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三级联创”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搞好村务、财务和党务“三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四是珍惜山水自然环境,力求保持原有生态环境。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村庄地势、民居的布局、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公共设施的配套等因素,因地制宜,有效地保护村庄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前提下加以改造,使人与环境得到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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